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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在線專稿:據日本共同社4月1日報道,日本政府1日召開內閣會議,通過了取代“武器出口三原則”的“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此舉意在通過擴大武器出口來強化與相關國家的安全合作關係。新原則的制定還意味著,日本政府改為採取重視國際貢獻的政策。但是,輿論依然擔憂武器出口目的地擴大或可導致衝突加劇。
  新原則規定以下內容:一、不允許向爭端當事國或在違反聯合國決議的情況下出口(轉移);二、僅限有利於做出和平貢獻和有助於日本安全的情況下允許出口,在確保透明度的同時進行嚴格審查;三、僅在能夠確保妥善管理的情況下,允許出口的武器被用於其他目的或轉至第三國。而以往的三原則規定:一、不向共產主義國家出口;二、不向聯合國決議禁運武器的國家出口;三、不向國際爭端的當事國或有可能成為爭端當事者的國家出口。
  “武器出口三原則”的規定於1976年擴大為全面禁止出口武器。之後日本政府對個別武器出口項目採取了例外允許的方式,但最終認為“武器出口三原則”已落後於時代,應制定新原則以應對安全環境的變化。
  根據新的原則,日本今後將可以向以色列等國家出口武器。日本與歐美的防衛裝備共同研發預計也將得到促進。  (原標題:日本內閣通過新武器出口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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