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 見
  日前,人大審議報告披露,廣州電視塔當年在外立面完工後,為了降低天線高度,多花了1600萬元返工。
  這一消息足夠“無釐頭”,但其實卻已是舊聞,4年前就有媒體報道。根據有關部門當年的權威回應,回顧事件脈絡,簡單來說大概是這樣一回事:新電視塔的全球招標結束後,“由於空管部門的評估意見需時較長,考慮到工期緊張,市規劃局當時便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在空管部門的評估意見尚未出來前,按國際競賽優勝方案批准了規劃”。有了“特事特辦”的授意,承建商當然就緊鑼密鼓、熱火朝天地擼袖子幹上了——結果,都已經開始內裝修了,空管部門一紙“降高”通知來了,大家傻眼了。後來經“雙方協商”,新電視塔最終被確定削低10米。然後呢,已經運離廣州的大型設備又跋山涉水被拉回廣州,開始高難度的超高空“逆操作”,成本之高可想而知……
  是不是有點像現代版的凱恩斯“挖溝-填溝”實驗?可是這意外收穫的1600萬元GDP里,真正增加的社會財富又有幾何?白白浪費的能源、人力和財富又有多少?當然是得不償失。
  而今,人大報告中披露這一點,讓此前的媒體曝光進入到權力監督的法治層面,其可預期的結果應當會更為嚴肅,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或者責任追究不了了之的慣例也可能會被終結。我們希望這筆令人痛心的巨額浪費,這次能夠買回一個實實在在的教訓,而不是再次不痛不癢地熱鬧之後歸於平靜。
  由於事件的細節尚未完全清晰,各個環節、各個方面的責任分攤暫時還是一筆糊塗賬。但人們無疑會好奇:規劃部門、建設方和空管部門在這件事上的溝通為何如此疙疙瘩瘩,以至於要到電視塔都建好了、拆掉腳手架了,才如夢初醒地發現還有一道致命的審批還沒“搞掂”!到底是空管部門的評估審批耗時過長,讓建設方等不起?還是規劃部門、建設方過於自信,認為即使空管審批有點麻煩也能搞掂?很顯然,不管是哪一環節出現了紕漏,“無證駕駛”的“特事特辦”終究難辭其咎——違背程序的趕工期,成本就是這麼高昂。
  可是,說到“成本”,又是一筆糊塗賬!1600萬元打了水漂,四年過去了,這筆成本怎麼消化的?主要責任方是誰?有沒有追責措施?看來還是得等人大介入才有望解開這些謎團。我們的很多重大“公共”決策,流程上“公眾”缺席、“公開”欠奉,結果就很容易成為圈子決策,因為缺乏監督、缺乏群眾智慧的參與而走偏了路,而且“迷路者”和“嚮導”事後還都安之若素。這種現象不能再聽之任之了。
  當然,也有一種觀點認為,中國是趕超型經濟體,加上規章制度又有時缺失、有時打架,凡事一板一眼按程序來,耗不起啊。這種觀點看似有理,卻貽害甚大。事實上,很多時候的公共決策,是慎重不足、草率有餘,科學精神不足、蠻幹主義有餘,公眾智慧不足、個人意志有餘。不信,君請看各地這些年的敗筆工程,哪一筆不是這種通病催生的惡果?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原標題:“小蠻腰”多花1600萬買回什麼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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